塔河关于我们

我们是一家正规的债务追讨公司,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我们采用专业、正规、合法的方式为众多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小型公司及个人提供讨债、追债、欠款追收、债务催收、债务清收、要账、收帐服务,本公司可以通过各方面的关系及策略为您处理一些因各种原因而拖欠,法院无法执行,地方保护主义,地方势力而造成的债权事宜,使您的资金得到真正的正常流通,也使您的利益得到真正的保障。

本公司硬件成熟、队伍专业、实力雄厚、手段丰富、观念超新,具有高效、诚信、迅速的特点。承接全国业务,并承诺不成功不收费。

我们的服务宗旨——诚、信、诺、和、善、誉

诚:诚信待人

信:信誉至上

诺:一诺千金

和:和气生财

善:从善如流

誉:誉满天下

我们的优势

1、背景优势:对于本地社交文化和地域文化信息的平衡掌握;

2、资源优势:多年的行业探索,积累了社会各阶层庞大的关系网。

3、人才优势:数十位富有经验的商账追讨师和技术扎实的调查员坐阵;

4、工具优势:经典独创、具有实战作用的咨询工具与分析模型。

塔河县是我国最北部的两个县份之一,大兴安岭地区辖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地处东经123°—125°,北纬52°—53°,与俄罗斯接壤,边境线长173公里。居大兴安岭地区的中心地带,锁嫩漠铁路、公路之咽喉,扼南北东西来往之要冲。全县总面积14420平方公里,林业施业区面积91.8°万公顷,总人口逾十万人,县辖三乡三镇,林业局辖九个林场、一个经营所,四个贮木场,是个以林业为主体经济的政企合一的县。塔河县名源于驻地塔河镇名。“塔河”,当地鄂伦春人称“小故其固”,意为“小河”。1954年进行森林调查时,因此地位于塔河口,定名为“塔河”。原属呼玛县管辖,1960年8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设立塔河镇。1964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大兴安岭特区,下设松岭、新林、呼中、塔河4个区,为县级单位,实行“政企合一”。塔河区人民委员会驻塔河镇。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将塔河区和呼玛县中部的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3个公社合并,设置塔河县,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县政府与林业局合署)。县政府驻地塔河镇。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1992年,塔河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山脉伊勒呼里山北坡,北抵黑龙江右岸。东邻呼玛县,西接漠河县,南与呼中区、新林区毗邻,北抵黑龙江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国境线长171公里。是个林业县,全县总面积14247平方公里。设有塔河、十八站林业局两个森工企业。全县共辖7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10.1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8万人;鄂伦春、满、蒙古、回、达斡尔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4%。县政府驻地塔河镇。